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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牌、校服管理办法

一、新生入学后,经注册、登记和审查合格,学校发给校牌和校服,学生若丢失校牌和校服,必须提交申请书,写明丢失原因,经政教处审批并补办手续和缴纳工本费后,予以重新补发。

二、校牌是学生身份的证明,任何人不得涂改和转借他人,违者将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。

三、学生凭校牌进出校门和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。

四、学生在校期间,必须佩戴校牌。学生会自律部负责检查学生佩戴校牌情况,并将记录情况汇总上报政教处,政教处将对坚持佩戴校牌执行好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,佩戴情况差的给予批评和教育,并要求其限期整改。

五、校服是为统一学生着装、塑造良好学生形象而配置的。在校学习期间,学生必须按要求穿好校服。

六、学生要爱惜校服,勤洗、勤换,保持校服整洁、卫生。

七、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,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