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有效遏制涉学生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,整治学生无证骑行、车辆非法改装、超速危险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,切实护航学生出行安全,6月16日,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、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、市交通运输局交通管理服务中心三支执法队伍联合进驻我校南校区,开展校园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、违规电动车现场排查暂扣专项行动,多部门协同发力,全面清理校园交通安全隐患。
一、集中观看警示视频,筑牢学生交通安全思想防线
活动前期,组织全体相关学生集中观看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。视频直观展示学生违规骑行电动两轮车、非法改装车辆飙车、无证驾驶引发的多起真实交通事故,清晰剖析超速、加装改装、违规载人、不佩戴安全头盔、无证驾驶等行为带来的严重人身伤害与法律后果。现场交警中队黎中队长、李警官结合典型案例现场普法,明确法律法规红线:九号系列电动车全部归类为电动摩托车,属于机动车范畴,骑行必须考取对应驾驶证、完成机动车上牌登记;车辆合格证标注“电动摩托车”的车型,未成年人无驾驶资质,严禁上路行驶,违规骑行将依法处罚车辆、并对学生及家长开展联合训诫。市监局质检科梁科长同步讲解电动车非法改装、私自提速改速的产品安全危害与监管处罚规定。交通局张书记针对非法营运、违规代步车辆上路管理要求进行宣讲,引导学生自觉摒弃危险骑行陋习。


二、校园现场联合执法,暂扣违规改装电动车
宣讲结束后,多部门执法人员联合学校安保、德育工作人员,在校内广场开展违规电动车辆现场排查核验工作。执法人员逐一核对学生停放车辆型号、产品合格证、电机改装痕迹、车速改装装置,对排查发现的九号系列电动摩托车、私自改装提速、无牌无证的违规车辆统一登记、依法暂扣,由清障拖车统一转运处置。针对现场查获无证骑行机动车的学生,执法警官现场开展一对一批评教育,向学生讲解无证驾驶机动车的法律责任、事故赔偿风险,并同步将相关情况反馈至班主任、学生家长,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。




三、同步发布家校安全提醒,压实家长监护主体责任
结合本次联合整治行动要求,学校面向全体学生、家长发布交通安全重要提醒。
(一)认清车辆属性:九号全系车型、合格证标注“电动摩托车”的车辆属于机动车,未成年人未取得驾驶证严禁骑行上路;电动轻便摩托、电动摩托车均需上牌、持证方可合法驾驶。
(二)杜绝改装行为:严禁购买、加装提速控制器、加宽轮胎、大功率电池等改装配件,改装车辆制动、电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,且属于交通违法。
(三)落实家长监护:请家长主动核对家中代步电动车产品合格证,若属于电动摩托车,坚决不让未成年子女骑行;日常教育孩子骑行非机动车佩戴安全头盔,不超速、不载人、不闯红灯、不走机动车道。
(四)强化日常监管:各班主任通过班级群、家长会持续推送交通安全知识,跟踪学生上下学出行方式,发现学生骑行违规车辆第一时间联系家长整改。
四、下一步工作安排
(一)持续常态化排查:学校安保科每日在校门、宿舍区、教学楼周边开展电动车巡查,发现违规车辆第一时间登记处置,杜绝学生骑行改装机动车入校、上路。
(二)深化家校联动宣教:以本次多部门联合执法案例为素材,持续开展主题班会、线上安全提醒,常态化普及电动车分类、机动车骑行资质相关法律常识。
(三)建立联动处置机制:与彭州市交警大队建立长效协同机制,定期入校开展交通普法、联合抽查,从严管控学生涉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,全力防范涉校交通事故发生,守护全体师生出行平安。
(供稿:安保科 初审:余冬 复审:黄尹翔 终审:张昌波 编辑:行政办 刘珍强)

